“烟花”经营须强化安全监管
国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质检部门要会同安全监督、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修订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品种标准,科学分类、分级,从严规定产品种类、规格、药量等重要安全技术指标,取消个人燃放的小礼花类……”公安部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中提出:除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外,凡运输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的,公安机关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追溯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根源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如超药量、超级别、倒筒、炸筒、散盘、低炸、发射高度不够、斜发射、瞎火、轨迹不稳定等。烟花爆竹大部分是手工生产,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和不稳定问题,造成产品质量差异。我省烟花爆竹销售由省安监烟花爆竹安全协会统一管理,合法批发公司139家,基本从湖南、江西、安徽等外省203家定点生产企业进货,70%以上销售内筒型组合品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向社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品种,以此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发生过一次死亡事故。从近几年的烟花爆竹燃放中所发生的事故来看,都是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产品,为产品质量缺陷所造成。
上述安全隐患的存在直接影响合法企业的正常进行,而市场大量非法劣质产品乘虚而入,威胁人生和财产安全。为此,建议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主导“打非”;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燃放知识;禁止生产、运输和销售个人燃放的内筒直径68MM以上的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品种;增大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的研发。提早实行全部机械自动化生产。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必须经省以上检验机构抽样检验合格方可出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在订货时强调所有销售产品必须经省以上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无检验的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提高消费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科普知识。
(礼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