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检查民爆治安管理
本报讯 11月17日,省公安厅检查组在市治安支队潘好组长的带领下,来我公司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治安管理情况。公司党委书记姚金生接待了检查组。
当天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姚金生有关我公司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情况的汇报后,查看了公司民爆物品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安评报告,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并到美女山民爆器材仓库检查了监控报警装置,炸药、雷管的库存情况,以及人防、犬防、物防状况。下午重点对民爆物品的流向进行检查。检查组调出了民爆器材入出库登记,检查入出库产品的编码是否正确。另外,还以雷管为重点,核对了台账与实际库存是否相府,并对流向进行进行了逐一核对。查阅了民爆器材各交易环节的记录,并对交易的验证情况、合同的规范性、电子操作证使用、资金的支付和货物的交付等有关登记记录也进行了检查。
公安机关这次检查与以往的省工办的检查有所不同,主要针对民爆物品的流向,目的是防止民用爆炸品在交易中流失,杜绝公共安全事故。检查结束时,陈忠董事长听取了检查组的意见反馈。检查组认为我公司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正常,安全状况良好。同时也指出了在一些细节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一是储存库监控视频主机反应略显迟钝,部分画面不够清晰;二是入出库流向登记个别环节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改进。
在听取意见反馈后,陈忠董事长表示:这次检查也是对我公司民爆从业人员的一次治安安全培训,对公司今后安全工作是一次促进,公司将针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从严整改,要以民爆管理条例为基础,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落实规章制度,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为打造平安湖州出力。
(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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