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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旅”组织员工学习《旅游法》
当前位置:首页 - 物友报 - 2013年第8期 - 第三版 - “新国旅”组织员工学习《旅游法》
“新国旅”组织员工学习《旅游法》
 
第三版  加入时间:2013-09-09 15:00:32     点击:1912

“新国旅”组织员工学习《旅游法》

 

本报讯  从今年101日起,我国将实施第一部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最近,新国际旅行社特地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旅游法》。

《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明文禁止所有违规及不合理的旅游团队操作,对旅行社现实行的各种销售、操作进行了规范。针对旅行团中导游带游客购物”和一些自费”项目,《旅游法》中也有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将不得指定购物点,不得在旅游过程中再向游客收取别的旅游费用。虽然各地对这一条的解读略有不同,《旅游法细则》也未出台,但是总体趋势是购物与自费将逐渐被限制并停止”。《旅游法》的实施,对旅行社与游客都将是一种改变,对杜绝零负团队”的操作,保障游客的权益有着明显的改变,更将改变游客过去一味的追求低价格而忽略旅游感受的旅游模式。此外,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也将明确旅行社的安排标准。比如酒店安排,将明确酒店的名称与标准,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写上某某酒店及当地几星标准”。在合同中明确导游酬劳标准,不得收取人头费”等费用,这样杜绝了导游买团”、赌团”的现象,避免导游在带团中为追求利益而损害游客权益,以保证旅游质量。

又讯  《旅游法》的实施恰逢国庆黄金周”,为应对旅游旺季与《旅游法》出台,近日,新国旅”已调整部分线路的行程等事宜,并将现行的工作对照《旅游法》进行自查,检查是否有违法操作之处。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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