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楼”对内部承包部门
加强节能管理
华楼宾馆在通过了市有关部门能源用耗与节约方面综合考核基础上,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内部承包经营部门的能源用耗管理,力争使整个宾馆的能源用耗降到最低限度。
宾馆二楼设有足浴桑拿、KTV娱乐和茶室等内部承包部门,由于经营和消费所需,水电用耗量比较大,加之配备了中央空调,用电量比较多。宾馆在平时检查中经常发现,上述部门中有的在下班时忘记将包厢的空调或照明开关及时关闭,造成了能源的白白消耗与浪费。为有效抑制浪费现象,宾馆起草了《做好能源节约管理工作的书面通知》,其中对用电、用水和冷暖气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几条制约性规定,并于8月下旬发与内部承包经营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在认识基本统一和提高的基础上,形成了文件择日正式贯彻实施。
为强化节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无故浪费能源现象,宾馆在《关于认真做好能源节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没有顾客、不在经营的包厢或场所,不得开启“长明灯”。营业结束时要及时切断总电源;不论有无顾客,禁止将中央空调温度开启到极限(最高或最低)温度。禁止在无人包厢内空开空调;用水后要及时关闭水源阀(龙头),避免发生顾客使用后因忘记关闭而致使“长流水”,等等。
为了使通知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宾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现场抽(检)查,一旦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当场指出并敦促及时改正。如屡次不改继续浪费水、电等能源的,将出具书面处罚通知,查到(实)一次罚款100元。宾馆财务凭书面处罚通知,在上交的营业款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有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包括提高超标准电费),宾馆将受处罚的金额分摊到包括宾馆在内的各个内部承包经营部门。
宾馆节能管理通知及规定于9月贯彻执行以来,各内部承包经营部门自我约束,自觉遵守,自行落实。从负责人到员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节能管理意识明显增强。
(华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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