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体面劳动”的企业样本
谈起“体面劳动”,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刘铁军有他自己朴实的见解,他对记者说:“体面劳动的前提是具备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体面工作的核心是拥有一份体面的工资。”
2009年,化建民爆公司工会通过与各方协调,达成职工工资每年以10%增长的方案。公司先后与职工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工资合同》、《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保护集体合同》等协议,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职工工资,同时提供完善的福利,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由此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让职工真正感受到“体面劳动”。
在增加职工工资的同时,化建民爆公司同样重视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每年公司都由工会举办运动会、演唱会等各种文体活动。公司还辟出场地建立“职工书屋”,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这些措施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职工的文化需求,让他们享受到了工作的快乐。
作为一家经营危险品为主的企业,化建民爆公司把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平时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专门成立了由党、政、工会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职业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全面担负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发动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管理,从而确保广大职工有一个安全的劳动环境。
在湖州化建民爆公司,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人们在各自岗位上有尊严地劳动、工作,企业中单位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和谐相处,其乐融融。
(朱健)
原载2011年4月29日《湖州城市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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