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知多少
九月是2023年度残保金申报期。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8号)规定: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三十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挑重点跟大家分享下申报知识点:
问题一:劳务派遣的员工,计算残保金时这部分人数能不能不计算在总人数内?答案是: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形式用工的,这类型不用计算到企业,而是计入派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问题二:申报表中“上年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该如何填写?答案是:工资总额对应账面应付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是由全年职工总人数/12个月,或者是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季平均人数。
大家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筹划残保金的缴纳情况。
(芯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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