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启动第十二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近日,公司工会根据湖州市总工会《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方案》,启动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本次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由湖州市总工会主办,湖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承办,由湖州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次医疗互助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一个互助期内,每名参保职工补助金额最高给付限额为伍万元。“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给付的补助金合并累计计算。每年的工会医疗互助活动是依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平台开展的一项针对职工工会会员住院医疗互助和特殊病种补助保障,也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帮助患病职工有效减轻医疗负担。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开展扩大了公司工会影响,树立了工会形象,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有效地弥补了当前医保体系不健全的缺口,为广大患病职工减轻负担,反响良好。
(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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