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知多少
2023年1月20日,天津、重庆、陕西、青岛、大连等五直辖市、省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试点自2023年1月28日起施行,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作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
全电发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纳税人经实名认证后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也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开票后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的版式全面简化,发票号码为二十位数,仅需填写买卖双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只需填写开票人。
受票方收到全电发票后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并打印全电发票作为纸质凭证报销入账,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的电子原件,保存格式为OPD源文件,拍照、截图、扫描等均属于电子副本文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入账归档。
(陈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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