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带来的改变与影响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实施以来,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如今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是最新版本。从修改过的新法来看,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体现了“提高罚款数额”和“生命至上”两条,值得大家注意。
提高罚款数额的目的,是为了让生产企业引起重视。也就是说,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处罚的还是不够严厉,没有让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目的是为了让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定要重视安全,否则钱赚得再多也没用。
在生命至上这一条上,是因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2013年6月6日,习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说:“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所以,搞好安全,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客观说这次的法律修订得非常严格,要求也是非常的高,而我们实际的安全生产知识不能处于以前的那种情况。说得直白点,无论是企业还是安全管理者,都要与时俱进,用最新的知识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简单地说,就是处理发展与安全两者的关系。
伴随着新法的出台,我们的思想要发生转变,因为天平已经转向安全了。而且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各个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要求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所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对我们的影响很大,坚决完善事前预防措施和危机应对措施,落实企业全员的岗位安全责任,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员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丹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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