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开始填报新一年个人所得税了
据最新消息,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2019年12月1日开放填报,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若要在2020年1月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此填报的信息将从填报月份开始扣除,如若没有完成,也可以后期补填信息提交,仍可2020年1月起补扣相应金额。每月代扣代缴还是年底一次汇算清缴。
2019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首次施行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五项内容,个人所得税缴纳者在个税APP上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对这种情况比较了解,所填写的内容都与自己息息相关,在每月起征点五千元之后,再加上专项扣除的总金额为工资薪金的所得税扣除额计算税率。如果在2019年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缴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税前扣除。另外,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是在汇算清缴时结算。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申报方式: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用人单位每月预扣预缴;一种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个人在汇算清缴时填写信息一次性申报扣除。
(陈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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