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部门文件点名我公司两项工作做得好
本报讯 前不久,浙江省国防科学工业办公室、湖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两个部门各印发了一份文件,凑巧的是,这两份文件中都提到了我公司,而且是对我公司所做的两项工作分别予以褒赞。
省国防科工办下发的《关于2017年度<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情况的通报》[浙国防民爆(2018)65号]文件,对在今年4月开展的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年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予以点名肯定和表扬,我公司(湖州民爆)和浙江长兴安顺化建民爆有限公司(长兴民爆)等几家销售公司被列举之中。
《民爆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为贯彻落实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今年的年检首次实行全过程网上申报审核。4月11日至13日,省国防科工办抽调专家成立年检审核组,对全省5家民爆生产企业的11个生产厂点和14家民爆销售企业的59个销售网点网上申报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累计查出问题118项,下发有关企业共计43份补正告知书。我公司在这次民爆销售许可证年检申报过程中,“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电子材料,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清晰,确保了年检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但省国防科工办在文件中指出了有的申报单位年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资料提供不够严谨、提质增效有待加强等,今后需要做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由湖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湖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主办的《文化信息专报》(报刊审读专刊),在前不久出版的第4期专刊上,头条刊登了一篇《规范表述,加强宣传——对企业报近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的一些思考》审读评论文章。这篇评论审读文章用了一大段篇幅,“以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主办的《物友报》为例”,着重叙述了《物友报》在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做得比较好”。
如“去年12月28日出版的报纸上,公司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以套红标题放在头版头条”;在第二版上,“报道了市委宣传部在华楼宾馆召开‘学习十九大,迈步新征程’座谈会,公司党委书记在会上介绍了该公司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企业文化的发展前景”;在第三版上,“有两篇围绕学习宣传‘十九大’的文章,一篇是学习‘十九大’报告的体会文章,一篇是该公司团支部开展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组织活动的消息”。
这篇评论文章还回叙了今年前几期的《物友报》有多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述出现,肯定了“该报的编辑和文章作者都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
(周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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