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公安机关检查公司民爆仓储运输
本报讯 为深刻汲取陕西镇安“4·10”民爆重大安全事故血的教训,确保实现民爆物品“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的目标,5月,吴兴区公安分局多次组织警力对我公司民爆总库和运输车队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查阅现用的储存库安全评价报告,确认安评种类,安评结论符合情况及有效期限,对人防、物防、技防、犬防逐一对照检查,确认有无缺失、损坏、失效、降效。有无新增、改建、迁建和未经安全评价的情况。检查库房内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码放情况,每日记录是否正常,有无无关物品。检查组还查看了一月内每周一次以上出入库大门、库房、库区的视频记录,入库车辆、人员的情况;还查看了出入库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穿着工装,双人双锁,进入前是否消除静电,使用安全工具,超员、超量情况;同时查看了作业行为安全,使用民爆专用运输车辆情况及人员巡更记录等。
检查组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给予肯定,并结合检查情况提出了建议。希望在今后以高标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24小时3人值班、每小时巡逻不少于1次的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警惕,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按时做好安全巡视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安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坚决防止违章操作;三是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强化民爆物品在储存、使用和流向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杜绝发生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等事件。
(阿东 徐添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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