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四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
陆一梁宣读增资方案,陈忠解读安全生产及《公司规章制度》修订意义
2017年6月22日下午,公司在华楼宾馆七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忠、党委副书记王伯安、工会主席陆一梁、副总经理褚燕英,以及各部门职工代表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先进、宣读了增资方案,以及对公司安全形势和《公司规章制度》修订进行了解读。会议由陆一梁主持(见图,游子摄)。
会上,王伯安宣读了公司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优胜)部门、先进个人的决定,并进行了现场颁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部门和个人要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公司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陆一梁宣读《2017年企业集体协商工资专项协议》,就《公司规章制度》修订进行了说明。根据总经理室要求,今年年初,公司启动了《规章制度》的整体修订工作,于本月完成,主要涉及岗位职责、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等五大方面,细则86个。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职代会审议后,将于7月1日执行。
褚燕英宣布了工资调整方案。从本着尊重职工利益考虑,结合上年度公司人均工资水平、湖州市及同行业人均工资水平、湖州市CPI增长等情况,按照我市发布的2017年工资指导线标准,满足职工意愿的增长方案和最低工资标准,达成了2017年职工工资调整方案,并形成决议于7月实施。
陈忠作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表彰先进是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先进要起到带动、引领和榜样的作用,要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在工作中,要结合安全工作形势,用新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及创新手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增资方面,公司给予了各部门自主权,要实现多劳多得,这也是公司改革的一个尝试。对于《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这是适合公司当前发展的形势,他要求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在今年底完成各自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制度内容要合法、合理;制定、修改后的《规章制度》要向员工公示或者直接告知。
此外,陈忠还通报了公司最近的重大举措。
(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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