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爆销售企业顺利通过销售许可年检
本报讯 根据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中旬,我市4家民爆销售企业(市物产民爆销售有限公司、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德清县集远化建有限公司、浙江长兴安顺化建民爆有限公司),完成了年检申请递交和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
5月12日,上述四家民爆销售公司顺利通过了年检,并拿到了送交年检的《民爆物品销售许可证》。
搞好民爆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是上级监管部门对民爆物品销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许可证年检要求比较严,省国防科工办印发的文件规定的六个方面年检受理条件和十项提交申报材料的内容缺一不可。如果不按要求、不认真细致进行准备和上报,省科工办将对“偷工减料”者予以“限时内必须补交”的“惩罚”。
据了解,在规定的申报材料内容中,安全资格证、安全排查及隐患整改、安全费用提留与使用、安全评价(评估)和安全生产标准运行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占了很大的比重。
(朱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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