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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当前位置:首页 - 物友报 - 2016年第11期 - 第二版 - 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第二版  加入时间:2016-12-02 14:48:42     点击:1096

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后果

 

本报讯  由于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特别是报废摩托车上路,容易出现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比如,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吊销的不只是摩托车驾驶证(即E证),还要取消驾驶各类机动车的资格,而且需满二年以上才能重新参加报考。此外,车主名下有报废车辆未办理报废手续,在购买新车后将无法正常办理上牌手续。如果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

从湖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得知,凡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年限13年);在检验有限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相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等,均属于报废车辆。

不管是汽车还是摩托车,一旦超过使用年限,会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凡达到报废年限车辆的车主,可带上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将机动车交售给户籍所在地的汽车回收企业,办理车辆解体报废手续。

(朱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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