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军令状”勿成口号
一些企业每年初都要与下属部门或员工签订“军令状”,即安全生产责任书(我公司也如此),以此监督其安全生产工作。但在签订责任书时,这些部门或员工都会拍着胸脯说着最硬的话,或者立下最严安全生产的“军令状”:这一年中绝不会出现任何安全故事,出了事就“提头来见”。
要知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头来见”这类不切实际的“军令状”更多的只是属于玩笑话一样。近年来,国内各种事故频发,且逐年增多。出现事故的原因颇多,但根本的一条“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没有记住。如有些员工是新来的,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知之甚少,另外,老员工对安全工作盲目乐观,对存在的隐患检查不够。这样,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大,当初签订的“军令状”也成了一种摆设,成了管理中的一种变异。无论是盲目乐观的冲动性表态,还是无所谓的被动性承诺,最终损害的是自己与企业。
安全生产是任何一家企业不可忽视的责任,也是企业里每位员工的责任。安全隐患时刻存在,这就需要上下一条心,排除万难,永保安全。其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像一场需要运筹帷幄、协同作战的现代化战争,更是一场复杂性、系统性、科学性于一体的攻坚战与持久战。所以,既然立下了“军令状”,就得把这场“战争”打下去。因为真正的“军令状”是掺不得半点玩笑的,立下的“提头来见”也可不能实现的,更不可能“壮士一去不复还”,但只要做到把安全责任结合各部门不同岗位实际,明确各项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构建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我们不缺口号,不缺承诺,缺的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最好的办法是老老实实按照规章制度,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分析利弊、总结经验教训,实实在在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不要承诺一套另做一套、更不能把自己立下的“军令状”当成了口号。
(丹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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