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针对旅客行李物品申报拟定监管新方案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严格落实进境物品依法主动申报纳税的要求,8月11日下午,由杭州市旅行社协同机场海关在杭州海关大楼召开针对旅客行李物品申报、监管等具体方案会议。
为帮助旅行社更好地开展跨境旅游业务,避免因不了解政策出现工作失误带来的不良影响。海关新政策要求,对所有旅行社(导游)领队实行100%查验,团队客人原则上查验,100%有疑问的开箱查验。入境自用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要申报征税。领队第一次出境15天内再出发,第二次入境只能带500元人民币金额物品。如发生领队逃税金额达50000元人民币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
对代购、无偿友情帮同事和朋友购买物品、领队自用物品等也作了规定。领队15天第一次出入境间隔20天以内只能享受一次客人待遇(5000元),15天至20天以内(根据护照及有效证件出入境盖章日期),规定500元自用物品,超出部分要办理申报及完税手续。
凡违反规定,被海关查验到,有两种处理方法:一、30天以内带出境,如果不是本人,要有当事人委托书及证件复印件代理。二、完税后带回家。
会议还要求各个旅行社积极配合遵守海关新的政策和实行规定。在出境旅游(合同)及行程出发单上用显著的字迹标明进出境海关重要提示。其二,领队在行前会上告知自己团队的客人,宣传海关政策规定,提醒客人要主动申报及有关完税办理。
(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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