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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检查公司民爆物品安全
当前位置:首页 - 物友报 - 2014年第06期 - 第一版 - 省公安厅检查公司民爆物品安全
省公安厅检查公司民爆物品安全
 
第一版  加入时间:2014-07-09 15:27:28     点击:1722

省公安厅检查公司民爆物品安全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成的检查组对我省民爆销售企业进行重点抽查。611日上午,检查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吴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等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来我公司民爆总库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姚金生、安全保卫部经理吴姚军等接待了检查组。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监控录像抽查、查阅台帐,对民爆总库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安全责任制度落实等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相应意见。检查组指出,作为高危行业的民爆物品经营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重中之重。但由于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多次发生民爆物品安全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还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为此,加强民爆物品生产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须强化民爆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企业安全管理最终目的是为了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尤其是对于民爆物品生产企业来讲,安全管理显得更加重要。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对于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姚金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力度,落实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排查检查必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公司民爆物品的绝对安全。

(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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